【咸宁律师以案说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需支付赔偿金
来源: 咸宁律师   发布时间: 2015-03-23 20:15   1727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达到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关系,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目的,任意找出一些理由向劳动者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达到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关系,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目的,任意找出一些理由向劳动者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但是,并非用人单位找出劳动者的任何差错都可以做为合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合理理由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并未在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中表明某些行为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或者不管事情发生的缘由。在某些事情发生以后,不做风险评估,单方决定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很有可能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的可能性非常大。案例:某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员工的岗位是有毒有害岗位。后来,员工在得知事情真相后开始罢工。单位方在未及时做出改善劳动条件、未及时化解与员工的矛盾的情况下就做了出开除8名员工的决定,结果导致员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共计80余万元赔偿金,劳动仲裁支持了员工的请求。所以用人单位在在本身已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下,不及时做出补救措施,根据自己的主观意见所做出的行为所承担的风险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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